你的位置:广同 中文 >> 同志时政 >> 同志时政 >> 国内报道 >>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

广东人大代表建议对同性恋家庭关系进行登记

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: 南方都市报   发布者:佚名
热度141票  浏览662次 【共0条评论】【我要评论 时间:2010年1月28日 20:32

  要允许同性恋合法“结婚”。

  昨日省人大代表朱列玉透露,他准备在即将召开的人代会上建议,广东省民政部门在全国率先进行同性家庭关系登记。

  本月3日,成都两男子在当地酒吧举行了“婚礼”,但这种“婚姻关系”并不能获得法律认可。一张合法的“结婚证”,成为这对同性爱人最大的奢望。这一事件也引起身为律师的朱列玉关注,他认为,这反映了我国目前在同性家庭关系方面的立法空白。

  同性家庭关系不予登记,很容易滋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。比如,不少同性恋者选择与异性结婚,这样很难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。即使是稳定的同性恋伴侣,双方财产关系问题无法可依而难以调处。

  由于同性恋者的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的形式来束缚和保障,一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,增加性病传播的可能性;而承认同性家庭则可以使相当一部分同性恋者建立和保持长期关系,减少短期关系,从而减少性病传播的可能性。

  据了解,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,同性结婚缺乏立法依据。我国《婚姻法》第五条、第八条和第九条,都指明了结婚登记的双方,应该为一男一女。不过,现行法律也并未对同性间的同居关系进行禁止。所以朱列玉认为,既然同性恋不违反现行法律,同性恋者结成家庭的要求并不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,那么法律就应该对同性恋家庭给予承认。

  他建议,准予同性恋伴侣在民政部门进行家庭关系登记,将同性家庭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内。

TAG: 广东 同婚 人大 朱列玉 人大代表
顶:17 踩:5
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:
当前平均分:0.95 (43次打分)
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:
当前平均分:0.37 (43次打分)
【已经有33人表态】
12票
感动
2票
路过
15票
高兴
1票
难过
1票
搞笑
1票
愤怒
1票
无聊
同情
上一篇 下一篇
发表评论

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。

查看全部回复【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】

网络资源

广同推荐:37度男士内衣